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特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办公用品90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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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1-15
名称: ****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办公用品90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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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办公用品90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根据****年产办公用品90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办公用品90柜

建设地点

**市**市东华镇清华园S252以西、金北横一路以北地块二B2-3厂房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办公用品90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市东华镇清华园S252以西、金北横一路以北地块二B2-3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39分47.636秒,北纬24度12分59.583秒。本项目为**项目,占地面积为1152平方米及建筑面积为6020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文件夹、文件袋、文件盒、内页袋的生产,建成后年生产文件夹500万件、文件袋600万件、文件盒600万件、内页袋1500万件。
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东北侧241m的世纪雅苑居民点。

环评机构

**鹏达信****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购置已建成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没有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噪声等污染。施工期通过采取“建设方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条例,防止运输扬尘;建筑垃圾、废物等及时清运,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设方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防治且施工期较短,因此项目施工时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制板、丝印、烫字、熔接工序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经设备排口与管道直连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25米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因其产生量较少,通过采取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有组织排放: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总VOCs可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丝网印刷”第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处理后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经处理后可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通过市政****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和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线头、废拉链、废包装材料、废电化铝膜、废标签纸及废塑料水口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域,定期****公司处理;废油墨罐、废网版及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定****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本项目主要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臭气浓度、硫化氢及氨等大气污染物,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厂区地面均为水泥硬化地面,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因此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发生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极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园****处理厂纳污范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园****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范围,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1.1768 t/a,其中有组织0.7565 t/a,无组织0.4203 t/a。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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