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现****养殖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总投资:700万元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县**乡清江村拉州屯布龙界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亩,主要建设猪舍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生活辅助设施等,项目建后年出栏生猪126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壮族自治区**县**乡清江村拉州屯布龙界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77****9691
电子邮箱:****@qq.com
三、项目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联系人:颜瑜
联系电话:181****051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项目评价内容:调查分析项目区域环境现状;分析项目与区域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对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区域环境容量的相符性;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实地到访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到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编制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