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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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华大道供水加压站生产管理用房装修工程
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拟进行武华大道供水加压站生产管理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服务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武华大道供水加压站生产管理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地址:**-****开发区**北路;
3.工程概况:对生产管理用房(共11层)的第2、8、9、10层的4个楼层区域进行室内装修,装修设计面积约3000平方,主要涵盖室内吊顶、墙面装饰、地面铺装、水电改造、消防设施适配、智能化系统安装等装修工程(具体装修技术标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费约250万元,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技术文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施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控制;
(3)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见证取样送检,杜绝不合格材料、设备投入使用;
(4)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关系,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签证审核等事宜;
(5)参与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监理评估报告、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完整监理资料;
(6)缺陷责任期内,监督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核查工程质量缺陷原因及修复效果(缺陷责任期以施工单位承诺的期限为准)。
二、上限控制价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6.6万元,本次报价以下浮比例形式报价,有效下浮比例为:30%≤下浮比例≤100%。
三、报价人资质及条件要求1.报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承担本次采购内容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询比文件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7.需是在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注册入驻的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人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和附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做出合理报价。报价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清单:
1. 投标报价单(格式自拟);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文件等;
5. 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
6. 综合评分表中赋分项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注: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且真实有效,
否则投标无效。
五、综合评分标准1.以综合评分法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实施单位。综合得分一致的,以报价低的为候选人;得分和报价都一致的,以资质等级高的为候选人;得分、报价、资质等级都一致的,以经营规模大的为候选人。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方案》。
2.总分=报价得分+企业资质及规模分+业绩分+技术方案及人员配置+服务承诺,满分100分。
3.评审小组成员共3名或3名以上单数,由项目科相关人员
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监督人2名,****小组成员组成。
4.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公司有权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法定行政班时间)8:00 -11:30 、15:00-17:30,可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香山大道83号七楼)报名并获取询比文件,逾期不受理。
4.邮件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gxlcwater.com进行邮箱报名,投标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以邮件方式免费发送询价文件,请务必保持联系通畅,避免遗漏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提交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10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所有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以纸质版形式密封提交(邮
寄提交的自行考虑快寄时间),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封面标注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本次询比公告在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上发布,发布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1.联系人:李 彪 186****1238
2.联系地址:**市**区香山大道83号供水大厦703室
附件:综合评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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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