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昌锦顺达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锡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会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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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锡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5 10:26: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会****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锡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 - 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会****公司年产1万吨再生锡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基地

建设单位

会****公司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后取消电解工艺,新增烟尘湿法除杂工艺,采用球磨、调浆、反应、压滤、锡渣等工序对除尘系统收集烟尘进行湿法除杂处理;技改完成后,总产能不变,产品由精锡变成粗锡,产能为10000吨。本项目不**厂房,依托厂区已建设的生产车间、仓库等公辅设施,项目办公生活区依托现有,项目**废气、噪声治理设施,依托现有的废水、固废等治理设施,**硫酸储罐及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产品方案:技改后总产能不变,产品由精锡变成粗锡,产能为10000吨。

生产工艺: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以锡废料、石灰石、还原煤、硫粉、硫酸等为原辅材料,采用回转窑焙烧、混料、球磨、调浆反应、压滤、熔炼等工序生产粗锡。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焙烧、熔炼废气、酸浸废气等。

焙烧、熔炼废气采用沉降室+布袋收尘器处理烟尘后再通过脱硫塔进行脱硫处理,处理后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后通过1根H60m排气筒(DA001)排放。

酸浸废气采用碱洗塔脱硫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后通过1根H20m排气筒(DA002)排放。

②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开炉扒渣、加料输送、淬渣过程产生的粉尘、硫酸储罐废气等。

污染物为颗粒物和硫酸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换风排风,减轻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影响;控制厂界空气中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 24.75t/a、SO2 3.69t/a、NOx 3.56t/a、铅及其化合物 10.296kg/a、砷及其化合物 3.6kg/a、镉及其化合物 1.7kg/a、硫酸雾 0.0043t/a。

项目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SO2年排放量分别为2.016t/a、0.007t/a、0.410t/a。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三效蒸发蒸馏水、压滤废水、循环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

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三效蒸发蒸馏水、压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球磨、脱硫塔、浸出反应桶等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接****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湘水。

******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处理厂主要接纳******基地范围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营,根据调查,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量约为3552.51m3/d,剩余处理能力为1447.49m3/d,本次技改不新增废水排放,污水处理厂满足现有项目的废水处理需求。

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废水排放,技改后全厂废水排放量约为8448m3/a,厂区排放口CODcr、NH3-N年排放量分别为1.690t/a、0.201t/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回转窑、电炉、球磨机、压滤机、离心泵、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通过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振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技改后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炉渣3424.48t/a、残电极5t/a、脱硫渣20.94t/a、蒸馏渣2181.45t/a;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HW08)0.5t/a、废机油桶(HW49)0.2t/a、废含油抹布(HW49)0.1t/a、炭铁渣(HW48)100t/a、硫铜渣(HW48)110t/a。

项目依托厂区已建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对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贮存管理,该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1787m2,有效库容为3574m3,一般固废暂存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库容满足项目一般固废的暂存需求。

项目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占地面积50m2,有效库容100m3。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环境和土壤保护的防控措施。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控:将5号厂房湿法生产区域、三效蒸发区、硫酸储罐区、危废暂存间、脱硫塔、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地面土工膜+沥青混凝土构造或土工膜+混凝土构造,确保防渗系数≤10-10cm/s;在罐区设置围堰和事故池,防止事故泄漏液体外溢和渗漏;对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内壁采取环氧树脂或防渗膜进行防腐、防渗,确保液态废物不渗入地下,防止废水向地下水扩散,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

将其他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堆渣场)、辅料仓库等划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防渗层可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P6)或其它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性能应不低于厚1.5m,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GB16889的防渗标准,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天然黏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

将其他区域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口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包括水位、pH、铜、铅、锌、砷、镉、汞、六价铬、镍、铁,地下水每年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包括pH、铜、铅、锌、砷、镉、汞、六价铬、锡等,土壤每3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从源头考虑生产车间、硫酸储罐区、危废间周边应设置围堰及备用储槽,围堰容积不小于装置区总容积或产品储槽总容积。硫酸储罐区围堰容积不小于其中最大的储罐容积。储槽发生少量泄漏时,可先将其截留在围堰内,同时应及时将尚在破裂储槽中的物料倒入备用储槽中。车间内部的生产装置等装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物溶液,应放置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四周建设给排水沟连通事故应急池,一旦有装置发生破裂液体泄漏,可收集入事故池后再回收利用。以上措施,可在第一时间内将泄漏的液体截留在小范围内,便于收集处理。二级防控在项目应结合厂区地形高低在厂区低洼处建设了1个1100m3事故应急池,在车间内部中间产物溶液储罐或废水发生大量泄漏冲破一级防控系统时,可将其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内,待处理后达标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池及应急体系,同时可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分别以5号厂房、6号厂房、原料仓库边界外延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药品、食品、电子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及居民、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8日确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环评单位于2024年8月3日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5日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于2024年8月7日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于2024年8月7日、8日进行了两次报纸刊登。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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