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审批
安徽-滁州-明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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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82MA2RAMDL4J洪杰
赵富炜**省**市
**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2021版本:15_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省**市**市 **市 市辖区 **省**市化工集中区内
经度:118.09 纬度: 32.86****保护局
2018-12-13
滁环〔2025〕61号****
2020-06-302000
95****
****1182MA2RAMDL4J******公司
913********99780XY******公司
913********99780XY2025-07-29
2025-12-152026-01-15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艺流程简述:①投料:首先将袋装固体粉料(滑石粉、硫酸钡)经投料器人工划一个小口投入拉缸中,投料器为单面开口设进料门,粉料投料时打开投料门,投料器内为负压,粉料通过重力和负压完成粉料的输送;纯水经密闭管道进拉缸,再将桶装消泡剂、分散剂和袋装固体颜料、金属颜料(铝浆、珠光粉)人工投入拉缸中,并由称重模块进行计量,达到配料用量要求停止进料。②分散:开启分散机转速 500-800转/分钟高速分散 30分钟至均匀混合,制备成预混浆。分散过程中少量挥发性物质挥发产生废气 NMHC(G1-2)产生,无粉尘产生。经分散釜顶部抽气管道接入废气总收集管道。有机废气最终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 3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③研磨:分散后的预混浆经密闭管道泵入砂磨机,进行研磨至研磨细度10-20 微米达到规定要求,制备成浆料。砂磨机为密闭设备,物料出料口由密闭管道直接泵至调漆罐中,研磨过程无废气产生。研磨过程为常温,但由于物料的碰撞摩擦作用会产生热量,采用夹套水冷却,控制设备和物料的温度。冷却水依托现有车间的一套循环冷却水系统。④调配和检验:乳液(树脂的一种,有水性聚酯乳液、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聚氨酯乳液)、助剂(润湿剂、己二醇丁醚、增稠剂、流平剂、流变剂、水性异氰酸酯固化剂和醇酯 12)人工投入调漆罐,分散均匀,调节产品粘度,并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检测合格,本批次产品灌装入库; 检测不合格,则加料继续调配搅拌至合格。调配过程中有 NMHC(G1-3)产生,通过调漆罐阀门出口直连废气管线接入废气总收集管道,最终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 3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⑤过滤:检验合格后的漆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出料,出 口加一次性滤 袋,经滤袋过滤后进入半自动包装生产线等待包装。此过程有滤渣(S1- 1)、 滤袋(S1-2)产生。⑥包装:半自动包装生产线用对应的包装桶进行包装,封装好的产品由员工通过叉车搬运至成品库待售。包装工序有少量 NMHC产生,灌装口侧边设置集气罩收集接入车间废气总管道,最终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工艺流程简述:①投料:首先将袋装固体粉料(滑石粉、硫酸钡)经投料器人工划一个小口投入拉缸中,投料器为单面开口设进料门,粉料投料时打开投料门,投料器内为负压,粉料通过重力和负压完成粉料的输送;纯水经密闭管道进拉缸,再将桶装消泡剂、分散剂和袋装固体颜料、金属颜料(铝浆、珠光粉)人工投入拉缸中,并由称重模块进行计量,达到配料用量要求停止进料。②分散:开启分散机转速 500-800转/分钟高速分散 30分钟至均匀混合,制备成预混浆。分散过程中少量挥发性物质挥发产生废气 NMHC(G1-2)产生,无粉尘产生。经分散釜顶部抽气管道接入废气总收集管道。有机废气最终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 3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③研磨:分散后的预混浆经密闭管道泵入砂磨机,进行研磨至研磨细度10-20 微米达到规定要求,制备成浆料。砂磨机为密闭设备,物料出料口由密闭管道直接泵至调漆罐中,研磨过程无废气产生。研磨过程为常温,但由于物料的碰撞摩擦作用会产生热量,采用夹套水冷却,控制设备和物料的温度。冷却水依托现有车间的一套循环冷却水系统。④调配和检验:乳液(树脂的一种,有水性聚酯乳液、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聚氨酯乳液)、助剂(润湿剂、己二醇丁醚、增稠剂、流平剂、流变剂、水性异氰酸酯固化剂和醇酯 12)人工投入调漆罐,分散均匀,调节产品粘度,并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检测合格,本批次产品灌装入库; 检测不合格,则加料继续调配搅拌至合格。调配过程中有 NMHC(G1-3)产生,通过调漆罐阀门出口直连废气管线接入废气总收集管道,最终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 3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⑤过滤:检验合格后的漆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出料,出 口加一次性滤 袋,经滤袋过滤后进入半自动包装生产线等待包装。此过程有滤渣(S1- 1)、 滤袋(S1-2)产生。⑥包装:半自动包装生产线用对应的包装桶进行包装,封装好的产品由员工通过叉车搬运至成品库待售。包装工序有少量 NMHC产生,灌装口侧边设置集气罩收集接入车间废气总管道,最终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和蓄热式焚烧装置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须分别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和《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要求。项目家居新材料车间(水性漆装饰板生产线)喷涂工序颗粒物、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换风收集与流平烘干有机废气管道负压收集至现有“三级过滤棉+分子筛沸石转轮+CO”装置处理后废气汇至一根25m高(DA018)排气筒排放;涂料车间(水性汽车漆、水性汽车漆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分散、调配产生的有机废气管道负压收集和包装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至现有“干式过滤+固定沸石床吸附+CO”装置处理后的废气汇至一根30m高(DA020)排气筒排放;美缝剂车间(环氧彩砂生产线)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分散、搅拌、抽真空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至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至一根30m高 (DA021)排气筒排放;UV家具漆车间(高性能涂料生产线、喷漆试样),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分散、研磨、调配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包装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以及喷漆试样喷涂、设备清洗废气密闭车间换风收集至现有“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的废气汇至一根30m高 (DA026)排气筒排放;一体板车间(油性氟碳漆饰面一体板生产线)辊涂、固化、表干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汇集到现有废气总管依托现有“三级过滤棉+转轮+CO”处理后由一根30m 高 (DA027)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水性汽车漆、水性地坪漆、高性能涂料和环氧彩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和异氰酸酯类有组织废气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表1、表2基本和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油性氟碳漆饰面一体板生产过程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水性漆装饰板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3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同时应符合**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 34/4812.1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现有厂区设有2****处理站,项目北厂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北厂区已建成运行的300m3/d 废水处理设施(格栅+初次沉淀+絮凝沉淀+微电解+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混合絮凝+曝气活性滤池),南厂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南厂区内已建成运行的300m3/d 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末端氧化)处理达标后,分别****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油性涂料过滤产生的滤渣及废滤袋、清洗废液、油性漆渣、喷漆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1、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外2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外2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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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538 13.3765 0 0 0.538 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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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格栅池+集水池+ 调节池+气浮+微电解+ 厌氧+ 好氧+二沉+混凝反应 + 混凝沉淀 + 清 水 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现有厂区设有2****处理站,项目北厂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北厂区已建成运行的300m3/d 废水处理设施(格栅+初次沉淀+絮凝沉淀+微电解+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混合絮凝+曝气活性滤池),南厂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南厂区内已建成运行的300m3/d 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末端氧化)处理达标后,分别****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口水质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7.5,悬浮物28mg/L,氨氮11.3mg/L,化学需氧量42mg/L,总氮13.6mg/L、总磷0.0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1.9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0.35mg/L、色度4倍;****处理站出口水质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7.4,悬浮物22mg/L,氨氮0.194mg/L,化学需氧量95mg/L,总氮10.6mg/L、总磷0.1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5.8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色度4倍;北厂区、****处理站出口水质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过滤棉+分子筛沸石转轮+CO;一根25m高(DA018)排气筒;干式过滤+固定沸石床吸附+CO;一根30m高(DA020)排气筒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和蓄热式焚烧装置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须分别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和《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要求。项目家居新材料车间(水性漆装饰板生产线)喷涂工序颗粒物、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换风收集与流平烘干有机废气管道负压收集至现有“三级过滤棉+分子筛沸石转轮+CO”装置处理后废气汇至一根25m高(DA018)排气筒排放;涂料车间(水性汽车漆、水性汽车漆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分散、调配产生的有机废气管道负压收集和包装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至现有“干式过滤+固定沸石床吸附+CO”装置处理后的废气汇至一根30m高(DA020)排气筒排放;美缝剂车间(环氧彩砂生产线)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分散、搅拌、抽真空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至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至一根30m高 (DA021)排气筒排放;UV家具漆车间(高性能涂料生产线、喷漆试样),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分散、研磨、调配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包装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以及喷漆试样喷涂、设备清洗废气密闭车间换风收集至现有“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的废气汇至一根30m高 (DA026)排气筒排放;一体板车间(油性氟碳漆饰面一体板生产线)辊涂、固化、表干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汇集到现有废气总管依托现有“三级过滤棉+转轮+CO”处理后由一根30m 高 (DA027)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水性汽车漆、水性地坪漆、高性能涂料和环氧彩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和异氰酸酯类有组织废气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表1、表2基本和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油性氟碳漆饰面一体板生产过程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水性漆装饰板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3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同时应符合**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 (1)涂料车间北侧废气(DA020)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83mg/m3,最大排放速率5.35×10-2kg/h;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浓度2.5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 2的标准限值要求。(2)硅酮胶美缝剂废气(DA02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01mg/m3,最大排放速率3.79×10-2kg/h;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浓度2.3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的标准限值要求。(3)UV家具漆RTO废气(DA026)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67mg/m3,最大排放速率2.63×10-2kg/h;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浓度2.4mg/m3,甲苯最大浓度0.042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0.078mg/m3,乙酸乙酯最大浓度0.388mg/m3,乙酸丁酯未检出,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的标准限值要求。(4)三期UV装饰板有机废气(DA018)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75mg/m3,最大排放速率2.20×10-2kg/h;颗粒物<20mg/m3,满足**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5)一体板车间有机废气(DA027)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50mg/m3,最大排放速率3.39×10-2kg/h;颗粒物<20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0.055mg/m3,乙酸丁酯未检出,满足**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5)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总悬浮颗粒物最大值为0.296mg/m3,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最大值0.46mg/m3,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6)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最大值0.94mg/m3,单次最大值1.01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2024)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60dB(A),厂界夜间最大噪声值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包装桶、油性涂料过滤产生的滤渣及废滤袋、清洗废液、油性漆渣、喷漆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面积895.68平方米,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依托厂区现有 1座危废库,危废库位于南厂区东北角,建筑面积为 895.68平方米。现有危废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2023)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危废采取分区存放,危废暂存间设置了导流沟和集液池,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对产生的危废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及时申报和转移。****与**市****公司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合同;与**润德****公司、威立雅环境****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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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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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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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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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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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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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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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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