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高思新材料项目 | **市******园区 | **** | **市****公司 | 项目位于**市******园区,建设性质为**。拟利用氟硅酸、氨水、氯化钠、氧化钙等原辅料,通过氨解反应、沉氟反应、洗涤、压滤、闪蒸干燥工序生产氟化钠,滤液经除氟反应、压滤、三效浓缩、析晶离心工序副产氯化钙。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1栋丁类车间,储运工程**2座丙类仓库和1个储罐区(包括2个150m3氟硅酸储罐、1个100m3氨水储罐、1个150m3氯化钙溶液储罐、1个150m3废水储罐和1个150m3备用储罐),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氟化钠6000****公司******公司下游深加工产品硫酰氟配套的原料,不外售)、副产氯化钙10039吨(或者氯化钙溶液38522吨)。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三效浓缩三级冷凝水全部用于四级水洗塔补水,尾气喷淋废水经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排水、三效浓缩一二****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氟硅酸分解、氨解、除氟、三效浓缩、氧化钙投料废气和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四级水洗塔吸收处理后与板框压滤废气一起进入一级酸洗塔+一级碱洗塔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氟化钠干燥废气和二氧化硅干燥废气经各自配套除尘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强化贮存设施和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工况,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氟化钠粉尘经收集后混入产品中外售,废原料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二氧化硅渣及其收集粉尘、氟化钙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完好废矿物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实验废液、废酸桶、含氟化物的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进行危废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处置,在未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含油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交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和报警系统。建立“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确保事故废水有效输送和收储,并与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连通。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按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八)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措施。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九)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200m、罐区外50m 的包络范围。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十)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3.5059 t/a、NH3-N排放量0.3506 t/a、氟化物排放量0.4207t/a,废气氨气排放量0.1072t/a、氟化物排放量0.183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