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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32EY7AXP | 建设单位法人:曹露 |
| 雷晓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镇东阁村大真线******公司厂房1号楼 |
| 年加工木制家具100套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镇 |
| 经度:119.43264 纬度: 25.6500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17 |
| 融环评表〔2020〕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1MA32EY7AXP001W |
| 2025-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4 |
| 1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A32EY7A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1MA32EY7AXP | 验收监测单位:**安谱****公司 |
| ****0582MA31PXDW4X | 竣工时间:2021-08-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4iefK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木制家具1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木制家具100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简述: (1)喷漆:本项目采用干式喷漆。共喷漆三次,包括两次底漆和一次面漆,项目喷漆底漆晾干后进行打磨,然后再次重复喷底漆和晾干,最后喷漆面漆。 (2)底漆打磨:利用手式电磨机对喷漆过底漆的家具进行打磨,直到表面上没有瑕疵,然后再喷漆面漆,使漆面看上去会更光滑、无瑕疵。 (3)晾干:工件上喷漆后晾干,主要目的是将湿漆工件表面的部分有机溶剂挥发掉,使湿漆膜也得以流平,从而保证了漆膜的平整度和**度。 (4)检验包装:晾干后的工件经过检验后包装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 (1)喷漆:本项目采用干式喷漆。共喷漆三次,包括两次底漆和一次面漆,项目喷漆底漆晾干后进行打磨,然后再次重复喷底漆和晾干,最后喷漆面漆。 (2)底漆打磨:利用手式电磨机对喷漆过底漆的家具进行打磨,直到表面上没有瑕疵,然后再喷漆面漆,使漆面看上去会更光滑、无瑕疵。 (3)晾干:工件上喷漆后晾干,主要目的是将湿漆工件表面的部分有机溶剂挥发掉,使湿漆膜也得以流平,从而保证了漆膜的平整度和**度。 (4)检验包装:晾干后的工件经过检验后包装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原有)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直接排入水体。 2、废气:(1)打磨废气:水帘柜+15m高排气筒(P1);(2)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车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P1);(3)无组织废气:车间通风、设置密闭喷漆房、晾干房。 3、噪声: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1)危废: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2)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3)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已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本次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周边菜地施肥。 2、废气:设置密闭喷漆、晾干房,打磨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与喷漆、晾干废气一同“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治理达标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1)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房西南侧,面积约12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省****公司清运处置;(2)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板材产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厂区重点部位应采用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按建设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并在厂区重点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涂抹环氧树脂涂层等防渗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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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循环水池 | / |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循环使用过程中于沉淀池添加絮凝剂,使悬浊液沉淀,沉淀漆渣定期打捞后作为危废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 | / | |
| 2 | 一体化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地埋****设备处理,最终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 / |
| 1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3-2018)中表4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1、项目生产过程中,底漆晾干后,喷面漆之前,需要利用手式电磨机进行打磨处理,使板材表面平整光滑,该工序将产生少量的底漆打磨粉尘。项目在打磨车间设置有水帘柜,打磨废气经收集后与喷漆、晾干废气一同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项目喷漆房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小于2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87mg/m3、排放速率为0.085kg/h;有组织废气排放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表2中的二级标准以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中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7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均值排放浓度为0.83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中“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中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00mg/m3,能够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 | 本次验收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 ②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设备在异常情况下运行; ④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间,设备运转期间,关闭车间门窗,通过车间墙体等进行阻隔,降低噪声源强。 | 项目厂界四周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57.4~59.2dB(A),厂界西南侧(靠近大真线一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漆渣、废包装袋(桶)等危险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第36号)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经治理稳定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1、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房西南侧,面积约12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省****公司清运处置。2、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板材产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 |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厂区重点部位应采用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 | 企业已按建设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并在厂区重点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涂抹环氧树脂涂层等防渗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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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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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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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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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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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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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