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基层医疗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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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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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合****社区服务中心科创路666号科大讯飞****基地(一期)1号楼4层至5层(北区)

中标金额:伍佰肆拾万捌仟捌佰元整(****800.00元)

评审报价:伍佰肆拾万捌仟捌佰元整(****8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6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便携式彩色超声检测仪

品牌:中旗

规格型号:M30

数量:6台

单价:135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娟(组长)、李晓坚、曹迎胜、陆军、孙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62270.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699****中心B座8F,联系电话:0551-****6070转8014;**县徽山大****服务中心A楼3层,联系电话:0563-****44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服务中心A楼3层

联系方式:0563-****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699****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0551-****6070/0551-****6071/0551-****6072 转分机号 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 话:180****6672、0551-****6070/0551-****6071/0551-****6072转分机号80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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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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