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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7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要求,我局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5年共抽查了10个项目(详见《检查情况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重点对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内容对照检查表逐一详细检查。
经核查人员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情况,结合项目的开标评标监督过程中发现,2025年7月11日开****园区(杨侨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升级改造工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评标会,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业绩须体现项目规模佐证,在评标过程中,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未能体现道路等级规模,但评标专家给予了相应的分值。经我局对项目检查,发现问题后反馈项目业主,业主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复评,经我局同意后****委员会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目前已完成评标流程;剩余有8个项目招标情况说明未体现评标专家履约情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现对本次的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检查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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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