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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清盛校区:
你单位《****实验小学清盛校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宏路街道宏路村、面积为23654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小学清盛校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