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集团****公司年产2700吨橡胶胶圈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年产2700吨橡胶胶圈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团林镇芦**路与锦绣三路交汇处(原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公司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5年05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5年05月27日;
3、环评批复文号:临环(临港)审[2025]4号;
4、建设情况:****公司****集团****公司年产2700吨橡胶胶圈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建设一条橡胶胶圈生产线,其中新购1套全自动小料配料系统、1套密炼机上辅机系统、1台下落式密炼机、1台双锥螺杆出片机、2台胶片冷却线、1台翻斗式捏炼机、3台全自动开炼机、1台冷喂料预成型机、1台预成型水冷式冷却输送机,12台全自动真空平板硫化机、6个料仓等,实现年产橡胶胶圈1200t/a的生产规模。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橡胶胶圈生产线配料和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排气筒(DA073)排放;混炼(包括密炼、捏炼、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3m排气筒(DA074)排放;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3m排气筒(DA075)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23m排气筒(DA077)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预成型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预成型冷却废水和生活污****设备处理后全部用于回用,均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废布****收购站;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下脚料、不合格品及废胶料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破损废石蜡油桶、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部,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2025年12月20日-2026年01月20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经理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与**路交汇东300m处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0日-2026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