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四区5号地块村道迁改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主要迁改道路共两条,均为临时道路,总长626.221米,其中一条为纬二路,长350.632米,另一条为**路西**线,长275.589米,设计速度均为20km/h,道路红线宽度均为8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断面采用公路断面形式,即车行道宽7米,每侧土路肩宽0.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工程和挡土墙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14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418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鑫柳****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72.98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蒙昌辉,注册编号:桂245****07360;身份证号:450211********051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潇尹,身份证号:450205********074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业绩:无要求;加分业绩:1、****保健院配套道路工程;2、****水厂建设项目。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取。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06.61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肖**,注册编号:桂245****54268;身份证号:450222********13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春蓓,身份证号:450205********134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业绩:无要求;加分业绩:1、**县光大牧业澳湖肉羊全产业链饮水工程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取。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80.79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覃汉梅,注册编号:桂245****44046;身份证号:452503********602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蒙强,身份证号:452523********595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业绩:无要求;加分业绩:1、柳东新区花岭片区官塘大道西侧车园横五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2、****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花红地块临时排水工程。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取。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