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6年**经开区翠微园(南园、北园)小区专项事务外包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1-0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年**经开区翠微园(南园、北园)小区专项事务外包服务采购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提问回复:
1.请问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表-奖项荣誉项,能否修改为“****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奖项或表彰或表扬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答:经招标人确认,奖项荣誉项更正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奖项或表彰或表扬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2.请问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业绩项,能否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小区或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等同类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或专项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一份得4分,满分12分”
答:经招标人确认,(1)物业服务的核心能力虽有一定通用性,但不同业态的服务重点、管理模式差异显著,本项目服务对象为住宅小区业主,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服务场景、服务标准、业主需求特点与办公物业、商业综合体等其他业态存在本质差异(如住宅小区的日常保洁频次、绿化养护标准、安保应急场景、维修响应时效等均有专属要求,侧重居住舒适度、民生保障服务,而商业综合体等侧重客(人)流疏导、商业配套服务等,各业态的服务逻辑和实操经验无法直接等同),中标人应具备专业的服务能力以及匹配项目需求的直接经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2)本项目主要服务住宅小区,服务面积约15万平方米高于原评分标准要求的建筑面积,且对不同建筑面积的业绩累计计分,并未对不同面积业绩设置最高得分。综上,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请问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表-人员配备第(二)项,能否修改为“1.每有1人具有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与物业服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技能)证书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2.每有1人同时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压电工作业)的,得1.5分,此项满分3分”
答:经招标人确认,(1)证书要求与项目安全及服务质量直接相关,翠微园小区作为成熟住宅小区,涉及大量居民日常水电使用、公共设施维护,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是维修人员具备专业操作能力的法定凭证,直接关系到维修服务的安全性和专业性,若允许无相关证书人员参与维修作业,可能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存在极**全隐患,损害项目质量;(2)高压电工作业虽在住宅小区需求频次相对较低,但小区公共区域配电设施、配套电力系统等均可能涉及相关操作,具备该服务能力是提**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途径之一,且因我单位自有高压电工作业人员,故未单独设置高压电工证要求,原招标文件设置,已符合项目实际需要。现提出调整为“每有1人同时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压电工作业)的,得1.5分,此项满分3分”是提高对各潜在投标人的要求,背离该评分点设置初衷相悖。综上,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请问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技术及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表-人员配备第(三)项,能否修改为“每有1人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或******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1.5分,满分3分,每有1人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的,得3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其所持最高分值证书计分一次”
答:经招标人确认,(1)住宅小区秩序维护的核心职责是日常治安防范、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保安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是证明秩序维护人员具备基础安保能力的法定依据,故原评分点设置已满足项目核心安全需求;(2)本项目为多层小区,无消防控制室,同时,消防设施操作属于专项专业工作,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通常由具备专业消防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非秩序维护人员的核心职责。若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纳入秩序维护人员评分项,反而超出秩序维护岗位的实际工作范畴,增加各潜在投标人不必要的成本,且与项目“专项事务外包服务”的分工逻辑不符。原评分点设置未排斥秩序维护人员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各潜在投标人若有此类人员,可在服务方案中体现,无需纳入评分项。综上,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经开区繁华大道26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2655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109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