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院区病理科、静配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三包)”的答疑澄清文件(二次)
一、项目名称:****新院区病理科、静配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三包)
二、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5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3、要求悬浮式牙椅病员座椅:最低位450mm,方便老人、儿童上下椅位,无底座式设计为医师提供宽敞的腿部空间,以最舒适的姿态进行治疗操作。”现修改为“★3、要求悬浮式牙椅病员座椅:最低位≥450mm,方便老人、儿童上下椅位,无底座式设计为医师提供宽敞的腿部空间,以最舒适的姿态进行治疗操作。”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10、一键式自动脉冲管路消毒系统。”现修改为“10、具有一键消毒功能。”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5、病人座椅可向医生侧可90度旋转,病人可坐姿与医生面对面亲切沟通,减少患者紧张感。”现修改为“5、病人座椅为悬浮设计,病人可坐姿与医生面对面亲切沟通,减少患者紧张感。”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3、电动、手动双控痰盂:内高外低,防溢溅,痰盂下水采用水位感应抽吸系统,解决痰盂下水不畅。”现修改为“★3、电动或手动痰盂。”
5、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9点30分”现变更为:“2026年1月21日09点00分”。加急标书代写
6、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住建局三楼)”现变更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加急标书代写
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采购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