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9年01月,位于**省****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园荣祺大道南侧,于2019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2万吨新型材料燃料棒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于2019年10月31日以《关于****年产2万吨新型材料燃料棒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九永环审(2019)49号)予以批复,并在2023年完成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自主验收。
随着市场行情对产品质量的细分有着更严格的要求,为满足下游企业订单需求,建设单位拟对现有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内容如下:①本次技术改造不改变原设计生产产能,原料新增加ABS材料种类,因此生产过程中需对原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调整,新增静电分选机、色选机等设备;②本次技改为满足部分客户对产品的小批量定制要求,产品细分品类增多,需新增4条造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③****公司产品性能,原有再生塑料粒子循环用水水质达不到产品更严格要求,故本次技改将原有的生产废水由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技改成处理后部分生产废水与生活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粒子),不包括年产2万吨新型材料燃料棒加工项目未建设内容。
****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于2025年6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再生塑料颗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7月14****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永环审〔2025〕11号)。2020年12月10日完成排污许可申领,2025年11月6日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编号为:****0425MA38CC4X38001U(有效期:2025年9月5日至2030年9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委托******公司对本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依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于2025年11月21日-22日完成关于****再生塑料颗粒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监测。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