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变更东兴冲满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6〕1号)

审批
广西-防城港-东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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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6〕1号)
2026-01-13 09:55

******公司:

****改革局转报的《****风电场一期工程(变更)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以《********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5〕42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项目代码:****)。在深入勘察设计发现,原选址涉及多个规划敏感设施,项目难以实施,为此****风电场一期工程下列内容。

一、地理位置。由原“**壮族自治区**市**市**镇和马路镇区域。”变更为“**壮族自治区**市**市马路镇、**镇和江平镇区域。”

二、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由原“总装机容量100MW,风机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集电线路总长约18.6km,单回路35kV共4组;220kV升压站,总容量100MVA;配套建设20MW/40MWh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下持续放电2小时配置;外部交通道路1条,长222米,路基宽度6.5米;场内检修道路16条,总长9.633公里,路基宽度4.5米。”变更为“总装机容量 100MW,风机20台,单机容量为5.0MW;**长约43.1km的 35kV集电线路;**1座220kV****中心;**储能系统容量为20MW/40MWh(位于升压站储能区);进站道路**长0.35km,路基宽度5.5米;场区内**路线长9.633km,场区内改建道路(村村通道路改造)42.3km,路基宽度4.5米的运营期检修道路。”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由原总投资62813.45万元,调整变更为总投资63406.41万元。

四、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由****能源局《****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595号)、******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12025XS0002S00号)、******局《****风电场一期工程办理用地预审意见的函》、****改革局《****风电场一期工程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调整版)的审查意见》。变******局《****风电场一期工程变更选址意见的函》、****能源局《****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595号)、****改革局《****风电场一期工程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调整版)的审查意见》(东发改社稳〔2025〕4号)。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其余内容按原核准文件执行,项目应按变更调整后的《****风电场一期工程(变更)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风电场一期工程(变更)

项 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形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情形)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安装

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63406.4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监理必须进行招标。“其他”项目主要为建设用地费、工程前期费、项目建设管理费(不含监理)、生产准备费、其他税费、基本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不在招标范围,可不用招标。

2026年1月13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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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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