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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费项目更正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6-01-1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31页1、投标报价,由原来的“注: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人员工资(不低于**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2200 元/人/月)、保险(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管理费、消防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等物耗费用(含设备设施及其配件更换费用每年 20000 元)及税费等费用,并应详细列明。供应商投标应根据市场价格合理报价,禁止以超低价进行恶性竞争。”更正为“注: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人员工资(不低于**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管理费、消防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物耗费用(含设备设施及其配件更换费用每年 20000 元)及税费等费用,并应详细列明。供应商投标应根据市场价格合理报价,禁止以超低价进行恶性竞争。” 2、第29页二、人员要求:由原来的“项目经理:设项目经理1名,年龄50周岁以内,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更正为“项目经理:设项目经理1名,年龄55周岁以内(男女不限),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持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1月22日23:59:59。 4、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6年1月16日09时15分变更为“2026年2月5日09时15分”。标书代写 5、其他事项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更正公告中重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等后果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负 更正日期: 2026-01-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市**区谈固东街155号 联系方式: 李振中 0311-****0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市**区胜利南大街87****广场 联系方式 : 政府采购部 0311-****5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振中 电话: 0311-****0815 五、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