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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15 12:00 项目编号:****
****电子汽车衡(地磅)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电子汽车衡(地磅)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电话:0351-****026)
本级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电话:0351-****334)
公示期限: 2026 年 1 月 15 日 12 时至 2026 年 1 月 18 日 12 时
****电子汽车衡(地磅)直接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包:
采购限价:73680元(含13%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成交价:73680元(含13%税)
|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2 | 电子汽车衡(地磅) | 3×16米,120T。面板11.2mm以上,端板13.5mm以上,包含称台、数字传感器、数字仪表台、接线盒等附件。配套配置称重软件、电脑、打印机、电脑桌、过磅房等。整体达到运行使用要求。 | 1台 | 65203.54 | 65203.54 | 73680 | 73680 | 交货地点:**省**市**区枕头乡苍圪台村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要求,****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标人:****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