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工作,依据《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18号)、《**省干(祖)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和项目备案工作指南(试行)》(川卫科教函〔2025〕48号)等国家及省级相关法规文件精神,我院拟调研具备优质资质的干细胞科技企业,以期共同建设符合国家规范的干细胞技术研发与临床转化平台,协同完成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及项目备案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调研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院企**”模式,整合我院优质临床**与企业先进技术能力,共建集干细胞制备、质量控制、临床研究于一体的标准化平台,推动干细胞技术在重大疾病治疗领域的规范开展与高效转化,实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与项目备案双目标,全面提升我院在生物医学新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和临床服务能力,切实惠及患者。
二、预期**内容
联合建设标准化平台:共建符合GMP/GLP****中心****中心,满足临床研究对场地、设施、设备及环境控制的规范性要求;
共建质量与标准体系:共同制定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标准、临床研究标准操作规程(SOP),建立覆盖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
协同推进备案工作:依据《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9〕169号)等文件要求,联合完成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及具体研究项目备案;
联合研发与成果转化:组建跨学科研发团队,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出与知识产权共享(具体权责以正式**协议为准)。
三、被调研企业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干细胞技术研发、细胞治疗产品、生物制品研发或与干细胞临床转化相关的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倒推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质量事故或伦理违规行为(需提供相关承诺及佐证材料);
具备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能力,能够支撑平台建设、设备投入及长期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需提供资金证明或融资能力说明)。
(二)技术与研发能力要求
掌握干细胞规模化制备与质量检测核心技术,拥有与拟**方向匹配的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能提供****研究院出具的至少三批次干细胞制剂检验合格报告者优先;
拥有专业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已完成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需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
具备B****实验室、标准化干细胞主库/工作库、完整质控体系及符合《细胞治疗产品运输和储存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的冷链运输系统(需提供场地证明及设备清单);
具有扎实的临床前研究基础(包括体外实验、动物实验,具备大动物实验条件者优先),并能提供相关研究报告或已发表的科学文献,初步验证技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三)质量与合规管理要求
建立符合《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覆盖制备、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文件;
能配合我院建立干细胞制剂“质量受权人”制度及内部审计机制,****委员会、伦理委员会的监督与审查;
熟悉国家及**省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流程,具备协助准备、整理和提交备案材料的能力(需提供相关经验佐证材料)。
(四)其他要求
****医院或国家级科研机构**完成干细胞研究机构或项目备案的成功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协议、备案凭证等);
愿意遵守我院科研管理、伦理审查及数据安全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平台共建与项目实施中的责任与义务(需在承诺函中明确)。
四、交流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与的企业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须完全一致,电子版文件需按以下顺序命名归档):
1.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GMP认证等,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概况材料:企业简介、组织架构图、研发团队构成、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及资质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
3.技术与研发材料:核心技术说明、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论文首页等)、非临床研究报告或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框架及关键制度文本;
4.**方案:包括平台建设规划(含场地布局、建设周期)、主要设备投入清单(含规格型号、数量、预算)、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含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研发路线图、资金投入计划及**预期目标(需量化);
5.业绩证明材料:与医疗机构或科研单位**开展干细胞相关研究的合同、验收报告、成果总结、备案成功凭证等;
6.企业承诺函: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伦理问题,愿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管理规定(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交流流程及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请将交流材料(纸质版一式肆份,A4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电子版一份,存储至U盘)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我院科技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查:我院将组织专家在材料提交截止后5-10个工作日内,对交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合规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企业将通过电话通知企业;
3.交流评估:通过技术交流(汇报**方案及技术实力),必要时现场考察(场地、设备、人员等实际情况)等方式,征集企业的资质、技术实力、**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信息。
六、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寄送地址:**市**区沙堰西二街290号综合楼402室****
2.联系人/电话:白老师,028-****8243(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七、其他说明
1.交流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列入我院科研**“黑名单”,永久限制**;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所有交流材料仅用于本次调研交流工作,我院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企业提交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予以保密。未入选企业的交流材料恕不退还,企业可提前自留备份;
3.本通知由我院科技教育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诚邀具备实力与诚意的干细胞科技企业积极参与,携手共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干细胞临床研究与转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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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