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树脂工艺品8万件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洛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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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0MA347QW578Q王何娇
王何娇**省**市**区
**省**市**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7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树脂工艺品8万件项目****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C2439-C2439-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省**市**区 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77号
经度:118.63322 纬度: 25.03306****环境局
2022-01-19
泉洛环评〔2022〕表4号****050MA347QW578Q001X
2025-12-0380
30****
****0504MA327MQ24F****
****0504MA327MQ24F**省****公司
****0504MA3462M3932022-09-15
2025-09-052025-11-23
2025-12-042026-01-05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946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树脂工艺品8万件年产树脂工艺品8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大件树脂工艺品:混合搅浆-注浆-脱模-补坯-打磨修边-洗坯-调漆、喷漆晾干-调漆、彩绘晾干-包装 小件树脂工艺品:混合搅浆-成型(注浆、真空抽压)-脱模-补坯-打磨修边-洗坯-调漆、喷漆晾干-调漆、彩绘晾干-包装大件树脂工艺品:混合搅浆-注浆-脱模-补坯-打磨修边-洗坯-调漆、喷漆晾干-调漆、彩绘晾干-包装 小件树脂工艺品:混合搅浆-成型(注浆、真空抽压)-脱模-补坯-打磨修边-洗坯-调漆、喷漆晾干-调漆、彩绘晾干-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打磨修边粉尘:设置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DA004);调漆、喷漆晾干废气:设置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DA006);调漆、彩绘晾干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生产废水:3m3/d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压滤);生活污水:化粪池(100m3,依托出租方)。 噪声处理设施:减震、降噪、消声。 固废处理设施:垃圾筒、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4F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25m高排气筒(DA006); 打磨修边粉尘:5F打磨修边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2)+25m高排气筒(DA002)、4F打磨修边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3)+25m高排气筒(DA003)、5F打磨修边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4)+25m高排气筒(DA004);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5F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25m高排气筒(DA005);调漆、彩绘晾干废气:4F彩绘、5F注浆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25m高排气筒(DA001)。 生产废水:3m3/d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压滤);生活污水:化粪池(100m3,依托出租方)。 噪声处理设施:减震、降噪、消声。 固废处理设施:垃圾筒、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1)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采用2台水帘柜收集后汇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维费用、管理优化、合并后采用统一处理工艺,避免分散设施运行不稳定导致的超标风险;增加排气筒高度可减小污染物对近地面的污染。(2)调漆、彩绘晾干废气:4F彩绘、5F注浆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25m高排气筒(DA001)。5F注浆废气经收集后与4F彩绘废气进入同一套处理设施;增加过滤棉去除颗粒物,对照环评,项目对各污染物的治理工艺未发生变化,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VOCS年****生态环境局“泉洛环评〔2022〕表4号”对该项目的控制指标(VOCS排放量≤2.1641吨/年)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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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639 0 0 0 0.064 0.064
0 0.0063 0 0 0 0.00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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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316 0 0 0 1.632 1.63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压滤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达标后通过市政****处理厂处理。 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压滤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和生活污水排放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打磨修边粉尘:设置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DA004);调漆、喷漆晾干废气:设置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DA006);调漆、彩绘晾干废气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搅浆、注浆、抽真空工序产生的苯乙烯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部分未收集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喷漆、彩绘、调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等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部分未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和表4相应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要求;搅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喷漆漆雾和打磨、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部分未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4F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25m高排气筒(DA006);打磨修边粉尘:5F打磨修边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2)+25m高排气筒(DA002)、4F打磨修边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3)+25m高排气筒(DA003)、5F打磨修边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4)+25m高排气筒(DA004);调漆、喷漆晾干废气:5F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25m高排气筒(DA005);调漆、彩绘晾干废气:4F彩绘、5F注浆废气: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25m高排气筒(DA001)。 A、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验收监测结果 ①注浆、调漆、彩绘及晾干废气 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排气筒(DA001)所排放的苯乙烯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②打磨修边废气 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排气筒(DA002)、排气筒(DA003)和排气筒(DA004)所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废气可达标排放。 ③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 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排气筒(DA005)所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④搅浆、注浆、抽真空废气 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排气筒(DA006)所排放的苯乙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要求,废气可达标排放。 B、无组织废气排放验收监测结果 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乙酸乙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中限值要求同时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要求,所监测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降噪、消声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减震、降噪、消声 经现场监测,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值在52dB(A)~58dB(A)范围内,所监测的厂界4个点位的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相关规定。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石膏及废硅胶集中收集****回收部门;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原料空桶厂家回收利用;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筒分类、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无任意堆放或焚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化粪池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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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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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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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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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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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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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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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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