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2026****酒店服务定点场所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红采计备【2024】XM088
三、项目名称
**县2024年-2026****酒店服务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红****社区迎宾路2****花园****酒店
中标(成交)金额:80(%)
最低评标价法:80(%)
服务类
名称:**县2024年-2026****酒店服务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批)
服务范围:**县2024年-2026****酒店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两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征集人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明东华、刘强、彭欣林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1-15
2、评审地点:****评标室一毂清风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征集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报名时间于2026年6月12日止,不在本次公布名单内的供应商,按相关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征集,符合要求即可加入下一轮入围。
2、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第四十条:“征集人应当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征集人应当确保征集公告和入围结果公告在整个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随时可供公众查阅。”规定执行。
3、有关当事人如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Word格式)传至邮箱:****@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接待办
地 址:**县**镇小北街6号
联系方式:135****1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社区城投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187****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87****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