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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因此,****公司对作出以下公示:
(1)项目名称:
****锅炉改建项目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5年12月28日
****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