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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15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北大街(徐)29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韩** |
| 联系人 | 李慧妍 | 联系电话 | 159****233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4.0622 | 环保投资(万元) | 114.062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2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对**内外饰内饰一车间、外饰一车间、保险杠车间、内饰二车间、外饰二车间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内饰一车间植绒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仪表板一车间、仪表板二车间搪塑发泡喷胶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现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中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全部升级改造为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内饰一车间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内饰一车间植绒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外饰一车间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仪表板一车间塘塑、发泡、喷胶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喷淋塔 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保险杠车间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内饰二车间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IMD车间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外饰二车间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仪表板二车间塘塑、发泡、喷胶废气采取“喷淋塔 干式过滤 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次改造后,废气治理设施不再产生废UV灯管;废活性炭预计产生量110t/a,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原有其他固废处置情况不变。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 ||
| 承诺:**** 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韩**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