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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工作情况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1 月 15 日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批准公告 | 发文日期: | 2026 年 01 月 15 日 |
| 内容概述: | ****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批准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828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26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名称 | 备注 |
| 1 | 高端宠物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 | **省**市**区固堤街道流河四村西北方向1200米处** | ******公司 | **** |
/xxgk/upload-service/98/****114/WY201********8525209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