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燕子砭镇中心卫生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审批
陕西-汉中-宁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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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5

项目名称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省**市**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33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杨清明
联系人 杨清明 联系电话 135****8146
项目投资(万元) 40.59 环保投资(万元) 40.5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19-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使用I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以上项目的改、扩建(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且新增规模不超过原环评规模的50%)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医疗使用I类放射源的;使用I类、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乙、丙级非密封放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除外);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以上项目的改、扩建(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的)销售[类、II类类、IV类、V类放射源的;使用IV类、V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II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IH类射线装置的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有环保措施:医院各科室生活废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处理系统排放至燕子砭镇污水处理管网,生产废水有环保措施:医院各科室医疗废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系统排放至燕子砭镇污水处理管网。
承诺:**** 杨清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清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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