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程
二、采购人:****
三、采购预算:181236元
四、供应商全称:****
五、地址:**县星沙大道265****中心
| 论证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 论证地点 | 双创大厦305室 |
| 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程 |
| 采购内容 | ****中心项目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程,包括有线电视线路敷设、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信号开通等;签订合法合规的服务合同,确保有线电视信号稳定传输,满足教学实训及相关办公需求。 |
| 申请单一 来源事由 | 1. 政策合规性要求。依据****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广电网络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长县住建发【2012】179 号)要求,广电网络配套设施建设须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及投入使用,且建设单位需在指定广电相关单位办理验收及入网手续。****作为承接单位,可确保工程完全符合地方政策规范及技术标准,避免合规风险。 2. 服务主体唯一性。****中心 2024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通知,政务中心广播电视窗口报装事项已由**县星天****公司移交至****,该公司为当前**县范围内唯一合法承接政务相关广播电视报装业务的主体,星天公司不再负责相关报装事项,不存在其他具备同等资质和业务授权的承接单位。 3. **配套排他性。该公司承接**县广电网络相关业务,拥有区域内成熟的传输网络**、专业技术团队及运维体系,能够保障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其他单位无相应区域网络**授权,无法实现与现有广电网络系统的无缝对接,且重新搭建网络将造成**浪费和成本增加。 4. 工程衔接连续性。****中心****学校重点基建项目,需确保广电网络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熟悉地方广电工程建设流程及联合验收要求,可高效完成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入网的全流程服务,保障项目整体进度不受影响,避免因更换承接单位导致的流程中断或标准不符问题。 |
六、公示期限:
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市万家丽北路1段359号
****招标办
王老师电话:0731-****9045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731-****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