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荣炳盐矿120万吨盐年矿山工程及配套100万吨盐年制盐(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位于**区荣炳盐**区高庄,制盐厂****经济开发区二重大道218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股份公司 |
| 项目概况 | **新增一处泵房,规划利用4处井场**17口盐井对流卤井及配套的采卤管线设备进行采卤,年采卤量为120万吨盐/年;采集的卤水通过现有输卤管道输送至制盐厂区后,利用制盐厂区**的一套卤水净化、真空制盐装置扩建二期制盐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采**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制盐厂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含MVR蒸发冷凝水、硝蒸发冷凝水、硝干燥冷凝水、硝干燥喷淋废水、硝包装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和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分别经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管网收集至厂区现有回水池后泵至**用于采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济开发区****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采**不产生生产废气,制盐厂区有组织废气包含硝干燥废气、硝包装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硝干燥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硝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装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表3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钻井作业噪声防控,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采**厂界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制盐厂区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于2025年8月25****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同步公开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18日在**环保公众网网站、项目周边敏感点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公开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于2025年9月19日和2025年9月26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未收到公众意见或者建议。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 固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