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新泰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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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5
《****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异地迁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拟在迁建过程中对印染企业工艺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改造,产业提档升级,淘汰部分落后陈旧设备,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装备、高效短流程前处理技术,特别是从国外引进了先进的染料称料计量系统、染化料全自动称重、溶解、输送系统及液体助剂计量、输送系统等进口设备,****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500吨/天。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印染高档产品104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定型、烫光、印花、烘干、蒸化、制网、化料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处理站和废油暂存库等辅助设施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等。本项目定型、烫光、烘干、印花烘箱、蒸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数码印花、制网、化料、圆网印花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顶楼排气筒排放;废油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泥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低温烫光废气和蒸汽锅炉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以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等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化料清洗废水、染色废水、水洗废水、制网废水、圆网和导带清洗废水、湿处理区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强排水等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接管至凯发新泉****公司,尾水达《****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一级C等标准后,最终排放白茆塘。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染色机、定型机、烫光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水泵等公用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区边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外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渗透膜、生活垃圾、废圆网、废有机溶剂、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油、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等。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生态环境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古里镇工业集聚(区)规划B区**路25号
联系人:殷总
电话:0512-****5858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工
电话:025-****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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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cn,**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1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