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公司整体移址**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己受理圣****公司提出的圣****公司整体移址**项目总图调整申请。该项目总图于2025年3月19日获批,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建设单位申请调整总图,项****社区京港澳高速以东、北一支路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内容(详见云线标注位置):
2#厂房由二层调整为一层,建筑高度由17.35米调整为10.6米,主体轮廓线不变;
3#厂房由二层调整为一层,建筑高度由18.85米调整为10.6米,主体轮廓线不变;
3#厂房北侧标高由45.8~49.0米调整为43.15~43.6米。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
净用地面积25383.92㎡(调整前25383.92㎡),计容建筑面积22118.00㎡(调整前32377.88㎡),容积率0.87(调整前1.28),建筑密度41.54%(调整前41.54%),绿地率12.67%(调整前12.67%)。
经**县自然资****服务中心复核,调整总图后该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满足《**县松雅湖生态**水渡河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间成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版)、规划条件通知单(CXTJ202****7051号)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1、图纸数量:2张
2、图纸名称:调整前后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政策法规与监察督查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2462
政策法规与监察督查科0731-****3257 ****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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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