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指导处《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的函》,为做好我县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向“大运营”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实施好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有资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
一、遴选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二、遴选对象
已安装或愿意安装单北斗作业监测终端(育秧、烘干环节除****服务中心、****中心、****中心、****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均可申报。
三、有关要求
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所有遴选入围的服务主体需通过赣服通客户端或小程序农业农村专区登记信息,纳入云上赣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子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做好主体名录的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和动态维护更新等工作。未纳入名录库管理的主体原则上不享受财政项目支持。
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于2026年2月10日前提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至****并通过云上赣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子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参与项目实施主体遴选。
四、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许德有、饶千里
联系方式:0797-****137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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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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