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局****分行关于加强成品粮储备管理的通知》(**发改储备【2024】97号)文件精神,**区建立600吨区级成品粮储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区级成品粮代储代轮换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级成品粮储备形式区级成品粮采取代储代轮换的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代储代轮换,代储代轮换企业负责日常保管和轮换,先进后出,确保区级成品粮常储常新。
二、代储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粮油加工或粮油贸易的企业。守法经营,资信良好,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二)在本地具有与经营数量和代储代轮换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代储代轮换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月平均经营数量以及仓容规模的70%。用于代储区级成品粮的厂房、仓库属于企业自有的,需提供代储代轮换区级成品粮仓库的产权证明资料;属于企业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三)企业具备满足代储代轮换所需的仓储设施设备,采用低温、准低温等储藏方式,保证安全生产措施齐全,环境整洁,交通便捷;代储仓房必须保持完好,卫生整洁,安全可靠,符合防潮、防漏、防鼠雀和隔热、通风等性能;代储仓房的地点在主**范围内。
(四)企业必须保证入库成品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五)能够按要求登记账、卡、簿,****发展改革局及我公司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报名联系人:黄**,联系电话:182****6698。
四、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应在公告时限向我司申请并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相关证件、证书: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代储成品粮仓库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五、其他
(一)区级成品粮代储代轮换意向企业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责。
****公司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现场实地走访查验的方式核实申请企业经营能力、仓容、加工等代储代轮换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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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