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公司1500吨二氟吡唑酸综合利用及VOC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将**生物****公司1500吨二氟吡唑酸综合利用及VOC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物****公司1500吨二氟吡唑酸综合利用及VOC治理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省**市辽滨经开区**生物****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对4.4二氟二苯甲烷及二氟二苯甲酮生产装置进行改造,新增50台反应釜及配套设施,改造后为1300t/a2.4二氟二苯甲酮生产装置;新增1500t/a二氟吡唑酸生产装置、1200t/a氟唑菌酰胺生产装置、800t/a氟唑菌酰羟胺生产装置、500t/a噻呋酰胺生产装置、2000t/a甲醇精馏回收处理装置;对VOCs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新增1套吸附解析装置;对产品干燥装置进行改造,新增10套干燥设备及配套设施;对固废仓库进行改造,改造后为甲类库房。
建设工期:2026年4月-2028年4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物****公司;
地址:**省**市辽滨经开区**生物****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及电话:刘冰0427-****9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王旭 024-****745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环境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机构提交意见。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