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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
发布日期:2026-01-15
成文日期:2026-01-1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公告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721
传 真:0417-****703
通讯地址:****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115200
| 项 目 名 称 | 审 批 文 号 | 审批时间 |
| ****公司 年产2000吨电磁线建设项目 | **** | 202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