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渡片区供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二标段(EPC)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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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渡片区供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渡片区供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4〕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渡片区供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二标段(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拟**供水管网,管径为DN400~600,共计约22.3km,其中DN1000供水管的长度约50m。主要涉及**路、**路、**路、**路、纬一路、纬二路、**路、纬三路纬六路、纬五路、经一路、香江路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614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考虑到项目总体要求,无论何种情况,最终完工的截止日期不得超过2026年11月底)。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工期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等制作中的工期暂按270日历天填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各阶段设计均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开挖、非开挖修复工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路面、管网、绿化、照明、监控等设施予以不低于原标准恢复。

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附录等制作中的工程质量只须填入“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标准”。

2.2招标范围:新渡片区供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二标段(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图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技术服务与指导等所有工作;

施工(含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项目的全部工作。

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本单位执业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

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本单位执业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

3.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监理业绩。

说明:(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

(5)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3.5.3自2024年1月15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4自2025年1月1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5自2025年10月1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他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9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0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对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建设工程-投标人)。

4.3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资质等级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右侧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扫描件。

施工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

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

备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

(4)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注: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或**费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

(5)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注: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 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组成中第八章附件1承诺书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他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要求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即可。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在4.8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6名的(排序第6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6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经济标进行评审。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4.8分

2.2.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且排名前6名

2.2.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2.3.2.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2.3.2.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8分

2.3.2.1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2.3.2.1

工程业绩

2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6分)

开标时由项目招标人单位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规定的暗标要求。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3分;本项最高得0.6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3分;本项最高得0.4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

1.上述人员不可在本项目组中兼任;

2.职称得分仅计入职称高的,****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授权核****委员会评审的为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专业为给水排水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正高级职称包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等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扫描件。

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1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说明:(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4)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5)资格评审业绩不得作为加分业绩。(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7)本项评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上述条件的一个业绩进行评审和计分(限评一个业绩)。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扫描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1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说明:(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造价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3)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5)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6)资格评审业绩不得作为加分业绩。(7)本项评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上述条件的一个业绩进行评审和计分(限评一个业绩)。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扫描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花园商业广场案A栋(北楼)城建大厦

联系人:开先生,0517-****7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淮****科技园4号楼7楼708室

联系人:邵丽子,173****3276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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