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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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2026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

****开发区

****开发区****中心

****经济开发区,处州大道西起规划二路,**祥龙路。规划三**起处州大道,南至规划一路。

本次设计范围内包含2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道路分别为:处州大道(k0+000~k1+540.64)、规划三路(k0+000~k0+255.90)。道路总长度约1797m,道路总面积约86500m2,道路两侧面积约86150m2。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概算总投资35481.66万元。

已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大气:(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畅通;(2)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地表水: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噪声:(1)完善道路警示标志;(2)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软基沉降等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3)考虑到规划敏感点靠近公路,本项目营运期应加强交通噪声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规划敏感点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降低交通噪声。(4)道路周边做好绿化。公路两侧边坡、路基两侧排水沟外可种植2-3行乔灌结合的林木。品种要多样化,也可常绿树与落叶树相间。为防单调,建议每个地方种植不同树种,每一绿化类型不短于10km。中间绿化带可以乔灌木结合,高矮相间,能有效降低营运期公路对规划敏感点噪声影响。

固废:运营期内固废主要为落叶及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定期进行清扫。

2

长江经济带**市龙石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龙石溪工程(丽景园段)一期

项目****园区北侧,沿水腊公**侧布置,一期工程起于秀山路箱涵出口下游,经机场路**段河道,终于水腊公路箱涵入口

****开发区****中心

本项目为龙石溪(丽景园段)一期,一期实施龙石溪(秀山路-水腊公路涵洞)起于秀山路箱涵出口下游,经机场路**段河道,终于水腊公路箱涵入口(K2+380.69~K3+334.40),占地约 40114m2。龙石溪工 程(丽景园段)一期实施后,可保证**机场排水安全,实现河道管理畅通,生态明显提升,并为二期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期实施龙石溪(规划二路-秀山路)等工程。

已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废气:(1)施工扬尘、施工物料堆砌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可采用湿法作业。禁止随意堆置土方在临时堆土场以外的地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不能直接露天堆放;风力六级以上天气停止土石方作业。在施工工地边界设置符合要求的硬质密闭围挡。(2)交通运输粉尘施工车辆途经村庄等居民区附近的地方设置限速标志。配备洒水车。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货物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应进行防尘处理。(3)施工车辆(机械)尾气: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机械及运输车辆要定时保养,调整到最佳状态运行。

废水:基坑排水:在基坑内开挖沉沙池和沉淀池,经沉淀池以及沉沙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废水:废水选用二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浮油以及产生的含油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办公生活营地采用租赁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场地所设临时厕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民房生活污水经已有的化粪池经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临时厕所生活污水及时清运。

固废:工程渣土:本项目弃土弃石量为1300m3,****政府指定地点。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应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服从当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废水处理污泥:基坑排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人工清除,及时清运,与弃方一同处置,定期运至指定弃渣场。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油污泥以及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和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至当地就近垃圾站处。

噪声:(1)加强施工机械的设备布局和维修管理,对施工区进行合理布置,将机械停放在距离居民点远的一侧;(2)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白天施工时间应控制在8:00~12:00,14:00~20:00;(3)运输线路注意避开人口密集区,合理安排路线;(4)工程建设应坚持分片、分段逐步开发,合理安排区域和时段,减少周边居民暴露在施工噪声影响下的时间和强度。(5)严格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进出场地运输车辆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131; 传真:0578-****89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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