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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下用海申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 项目 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 ****供热厂取排水管道施工平台 | 中国核****公司 | **市徐圩新区埒子** | 电力工业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6.6551公顷 | 4年 |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联系电话:0518-****6110。
联系地址:****417室。
特此公示。
国****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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