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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X****0634X | 建设单位法人:廉新尧 |
| 沈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新店路3号 |
| ****车辆段厂修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6-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铁路、船舶、航空航**运输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341-C4341-铁路运输设备修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2.558056 纬度: 37.928333 | ****机关:太****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2 |
| 并审环评〔2025〕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0X****0634x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56.43 |
| 310.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0X****063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0X****063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0H00395Q | 竣工时间:2024-02-02 |
| 2025-11-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3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网 |
| 2023年底,针对厂区内车体喷漆库、大部件喷漆房等均未配备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的问题,****车辆段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拟对现有简易喷漆库、喷漆房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对厂修库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购进一批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厂修库自动化生产水平。2023年12月11日,****车辆段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结合2023年实际厂修生产情况,****铁路局****车辆段2024年厂修任务量,项目升级改造后,年厂修车辆300辆,使用水性漆9480kg,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业 43”,年使用非溶剂性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改造后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开工,2024年2月建成。 ****公司配属的C80E(H/F)系列敞车4976辆,即将于2026年集中到达厂修作业期。2024年3月,中铁**局将厂修任务分配给****。厂修任务下达后,****车辆段年厂修车辆由300辆/a上升至1800辆/a,预计年使用水性漆从9.48t/a提升至45.6719t/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23年底进行提升改造工程,当时年维修车辆300辆,年使用水性漆<10吨,因此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因2026年需要对C80B车辆进行临时维修,水性漆提升至56.8148t/a,因此需要进行环评。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维修敞车1800辆/a,使用水性漆56.8148t/a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车体进行高压水枪除锈,对大部件进行抛丸除锈。车体进入全自动喷漆库进行喷漆,大部件进入喷漆房进行喷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漆库与大部件喷漆室产生的漆雾、VOCs分别经两套“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考虑到敞车车体较大,且切割、焊接任务较少,工作点位不唯一。本次改造在厂修库内设置有9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经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依托原有工程;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再进入污水站进一步处理。 工业废水经管道进入已建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和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 新购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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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00 | 40800 | 40800 | 0 | 0 | 44400 | 40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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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08 | 2.43 | 4 | 0 | 0 | 3.51 | 2.43 | / |
| 0 | 0.29 | 0.29 | 0 | 0 | 0.29 | 0.29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再进入污水站进一步处理。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入1座日处理能力为350m3/d****处理站。生产废水预处理工艺为“格栅+化学破乳+气浮”工艺,预处理完毕后,与生活污水混合,采用“A2/O+多介质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工艺,处理后中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 | BOD5(6.0mg/L)、pH7.8、COD(29mg/L)、色度(2倍)、氨氮(1.39mg/L)、石油类(0.02mg/L)、总硬度(378mg/L)、浑浊物(0.5NTU)、氯化物(235mg/L |
| 1 | 喷漆库、喷漆房 | NMHC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喷漆库与大部件喷漆室产生的漆雾、VOCs分别经两套“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喷漆房: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0.44-0.50mg/m3;喷漆库:颗粒物:1.6mg/m3;非甲烷总烃:0.48-0.58mg/m3 | |
| 2 | 抛丸除锈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除锈工艺为抛丸除锈,抛丸机内置一套滤筒除尘系统,抛丸灰经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20.2-25.7mg/m3 |
| 1 | 基础减震、阻性消音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新购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昼间:54-56dB(A)、夜间:42-44dB(A) |
| 1 | 项目位于兰村泉域重点保护区,要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水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处理站、污水收集池、污水管道、厂修库、喷漆库、危废贮存库等区域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①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下部为钢筋混凝土池体,上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为水池,水池深6m,地上两层,局部一层,错层层高为4.5m。地下水池分为生产污水调节池、污泥池、二成池、好氧池、缺氧池、厌氧池及综合污水调节池。主要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即上述池体。污水处理站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及围堰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池底及药剂储罐区基础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整体基础+素混凝土垫层+长丝无纺土工布+原土夯实,污水收集池综合防渗层设计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②污水管道: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底部和四周设置足够厚度的粘土层+HDPE**度土工膜+粘土层的防渗措施,同时保证管网的封闭性。底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管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污水管网防渗层设计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③厂修库(包括其中的大件喷漆房、烘干房等)、水射流除锈车间:本次改造过程中对厂修库、除锈间等重新更换了水磨石地面,将原有地面全部铲除至地面以下0.3m,在基础以下增设2mm厚HDPE**度防渗膜,基础采用15cm抗渗混凝土全部进行硬化,地面更换**度水磨石地面,并采用高耐水性的密封剂和防水剂对水磨石进行填缝,设计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④喷漆库:本次改造过程中,在厂修库西侧空地**一喷漆库,喷漆库基础采用混凝土条形基础,最大开挖深度0.6m,下部铺设2mm厚HDPE**度防渗膜;轨道采用大开挖的基坑形式,开挖后,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同时放置预埋件,基础最大开挖深度6.5m。地面采用喷涂不低于2mm的环氧地坪漆作为防渗涂料。**喷漆库设计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⑤危废贮存库:****车辆段提供的资料,危废库防渗基础采用10cm三合土进行铺底,三合土上层基础铺设15cm厚度P10抗渗混凝土进行硬化,混凝土以上地面涂2mm**度的环氧树脂,危废贮存库设计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
| 1 | 废抛丸、****车辆段废料科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 | 与批复一致 |
|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别经管道收集后汇入1座日处理能力为350m3/d****处理站。生产废水首先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工艺为“格栅+化学破乳+气浮”工艺,预处理完毕后,与生活污水混合,采用“A2/O+多介质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工艺,处理后中水一部分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其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工业废水经管****处理站,首先经“格栅+化学破乳+气浮”处理,然后采用“A2/O+多介质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工业处理后全部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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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