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7处地下停车位及恩施市龙凤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房地产整体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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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7处地下停车位及**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房地产整体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TR2026HB****008 |未关注|
挂牌价格10,674.79万元
交易品类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15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1-23
交易机构: ****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海燕 071****0625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 **市7处地下停车位及**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房地产整体
标的概况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为:
标的一:为**的7处地下车库;标的二:**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1幢101-401号,**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1幢101-201号,**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2幢101-401号整体。标的一、二作为一个整体标的打包进行转让,不单个分开。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项目信息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物是:
标的一:
为**的7处地下车库。车库分别位于:①**市****社区富家坡路83号(**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室地下1-2层(建筑面积16254.55平方米,390个车位);②**市****社区柑子槽二路5号柑子槽经济适用房小区二期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29.95平方米,64个车位);③**市****社区柑子槽小区一路7号地下室地下1-2层(建筑面积17400.07平方米,433个车位);④**市****社区施州大道269号科协还建小区地下室地下1-2层(建筑面积9705.74平方米,220个车位);⑤**市**镇**村金龙大道232号八龙坪安置小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4403.7平方米,车位340个);⑥****办事处****车站**广场及道路改造工程(公交办公用房地下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791.76平方米,236个车位);⑦****办事处金子坝路3号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209.42平方米,147个车位)。
七处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总计72995.19平方米,车位总计1830个,产权持有人****服务中心,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余信息以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所载为准,各意向方可在项目公告期内向交易机构申请查阅。
标的二:**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1幢101-401号,**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1幢101-201号,**市**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2幢101-401号整体,建筑面积为4055.40m2,土地面积为11127.74㎡,产权所有人是******信息化局,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其余信息以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所载为准,各意向方可在项目公告期内向交易机构申请查阅。
标的一、二作为一个整体标的打包进行转让,不单个分开。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对转让标的进行详尽的现场勘察,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标的物历史沿革、过户政策和存在或即将产生的各类型瑕疵等,对受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予以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拟转让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本次资产处置最终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办理过户手续中涉及的交易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权证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本次处置的标的物详情以不动产登记证书所载为准,各意向受让方在公开挂牌期间有权利向交易机构申请查阅。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
所在地区 **省 - **
注册地 **市麻场安置还建小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99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吴际庆
成立日期 2020-01-01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及转让方生成的付款码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价款交清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成交后,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转让。 4、本次转让标的交易双方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资产的不动产登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普****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普信达评报字(2025)第8606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付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付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不缴纳交易价款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缴纳交易价款,亦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受让方
价款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及转让方生成的付款码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价款交清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其他
评估信息
本项目标的经**赛因特****公司评估,并出具了(鄂赛评报字[2025]第15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20日,评估值:10674.79万元。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5
招标公告
恩施市7处地下停车位及恩施市龙凤坝镇建设大道1号(原石桥河市水泥厂)房地产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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