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2FSCG25D03C0159 FS340********334号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县高河镇月山大道东29号
成交金额:固定单价:1.41元/吨(含税),变动单价:1.29元/吨(含税)
供应商的评审价:固定单价:1.269元/吨(含税),变动单价:1.161元/吨(含税)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7.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处理厂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处理厂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委托运营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委托运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如年绩效考核平均分达到80分(含)以上,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祥林、徐造娈、吴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284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1。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 26 号
联系方式:0556-****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泰
电 话:0556-****610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开标记录表
4.磋商业绩承诺函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年1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