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5〕3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必须开展技术评审工作。为确保2026年我县监管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开展,保障评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评审单位,承担2026年度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2026年度**县行政区域内由****监管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补报、修编项目)的技术评审服务,包括现场查勘、组织专家评审会、出具技术评审意见等全流程评审工作。
(二)评审服务费标准:单个项目技术评审服务费基准价为1.5万元,最终费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审查工作量差异调整(调整系数:一般项目0.8、较复杂项目1.0、复杂项目1.2)。费用包含评审专家咨询费、评审会议场地及设备租用费、现场查勘交通及差旅费、餐费、税费等完成评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后续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三)参与成本说明:本次公开选取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各单位参与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编制、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等要求,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技术评审,包括预审、现场查勘、组织专家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复核修改后的方案等全流程工作。
(二)评审要求:需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专家需****水利厅公布的《**水利水电技术评审专家名单》或具备对口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中抽取,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关联关系)。评审过程需接受********保持站的全程监督管理,评审意见需客观、公正、科学,确保方案编制内容和深度符合相关要求。
(三)时限要求:自接受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含项目建设单位修改时间)完成现场查勘并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项目建设单位修改时间)出具技术评审意见;预审阶段发现方案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需在接受委托后3个工作****保持站提出不予评审建议。
(四)廉洁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廉洁自律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等财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进行私下交易或利益输送。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报名截止当日)。
(三)具备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相应的技术团队和评审经验,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水土保持方案评审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评审意见等,加盖单位公章)。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执业行为。
(五)在北****办公室场所。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报价形式,以单个项目评审服务费基准价及调整系数为基础进行报价,报价需明确各复杂程度等级项目的具体评审费用,且不得高于基准价及对应调整系数计算的费用总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材料要求: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密封处需加盖单位骑缝章,未按要求密封或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视为无效。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报名申请书(含服务方案、承诺自放弃资格之日起1年内自愿放弃参与**县水利市场任何项目的报名资格、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信息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技术团队介绍(含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办公室场所证明材料(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报价函(密封提交)。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8:00(**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三)提交地点:**县廉州镇**街69****保持站。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779-****805。
(五)其他说明:未中选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仅作存档使用并严格保密。
六、选取方式
综合对报名单位的报价合理性、技术能力、专业团队实力、近3年类似业绩、信用状况及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等进行评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择优确定不超过3家单位作为2026年度**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方评审单位。选取结果最终以****党组审定为准。
中选单位确定后,由********保持站按单个评审项目分别与中选单位签订技术评审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原则上按循环分配方式承担评审项目,未中选单位可按本公告联系方式查询结果。
七、履约要求
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保持站签订服务合同;若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且需承诺自放弃资格之日起1年内自愿放弃参与**县水利市场任何项目的报名资格。若出现未按要求履行合同、违反廉洁规定等情形,将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24〕201号)等规定,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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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