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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经核实成交人**普光****公司响应的产品在“悬挂系统”这一实质性参数上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中对“悬挂系统”响应“满足”的承诺,与产品实际技术状况不符。因此,普光公司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5.3.4符合性审查”及“5.3.5谈判”的规定,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依法取消原成交供应商**普光****公司的成交资格。故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
无。
名称:****
地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
联系方式:028-****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仁**迎宾大道479号**城投大厦B栋4楼
联系方式:028-****51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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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