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为避免后续采购活动及成交后服务实施过程中产生歧义,现就采购文件中关于价格说明部分相关内容做出解释、补充相关内容。标书代写
1. 本项目的实际服务费分为基础法律服务费和案件代理费,其中:
1.1 基础法律服务费:
1.1.1 基础法律服务费主要是针对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
1.1.2 基础法律服务费中包含了至少2次采购人涉及的诉讼案件的相关费用。具体包含次数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承诺,承诺服务次数少于两次的作无效标处理。
1.1.3 基础法律服务费的报价上限不得超过6万元,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表中还应该列明相关报价明细组成。参考格式详见后附。
1.2 案件代理费
1.2.1 案件代理费主要是针对为诉讼、复议、仲裁等案件提供代理或者为协助处理重大、突发事****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
1.2.2 服务期内,采购人涉及诉讼的案件超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次数的,产生相关费用计入案件代理费。标书代写
1.2.3 案件代理费将在本次采购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谈判约定。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每件收取费用、采购人作为第三人的案件及二审案件每件收取费用等相关内容。谈判结果将作为签约合同的组成部分。
2. 办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疑难复杂事项,律师费可另行协商并另行订立服务合同。
3. 结算方式
3.1 基础法律服务费按成交价(成交价=供应商第二次(最终)报价表中列明价格-60000元)结算。服务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3.2 案件代理费:按成交后谈判价计取,按实结算。
3.3本次法律顾问服务最终支付价不得超过12万元,年度法律服务费用结算总额度不超过12万元的按实结算,超出12万元的按12万元支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5日
附件一(一)
初次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 1 |
基础法律服务费 |
|||||
| ▲1.1 |
采购人涉及诉讼案件相关费 |
次 |
次数自行填写,不得低于2次。 |
|||
| 1.2 |
....费用 |
.... |
(内容自行编辑,格式自拟) |
|||
| 1.3 |
....费用 |
.... |
(内容自行编辑,格式自拟) |
|||
| ... |
............ |
.... |
(内容自行编辑,格式自拟) |
|||
| 小计 |
一项 |
最高限价 60000元 |
||||
| ▲2 |
案件代理费 |
一项 |
60000 |
按60000元报价,不得变更。成交后另行谈判 |
||
| 合计 |
大写: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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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中除▲部分格式不得修改外,其余内容可根据各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本表中列明报价包括人工费(基本工资、社会保险、高温费、加班费、福利费)、意外保险费、培训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参加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未在本表中体现内容均视为包含在各项报价中。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