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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政府****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防空地下室配建标准及易地建设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 | 1.基础开挖(桩基层台顶面埋置深度)不超3米,9层以下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收取费用(减免30%)。 2.**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申请易地建设的,按1200元/平方米收取费用。 | 政府制定:****物价局 ****财政厅 ****办公室 | 《****物价局 ****财政厅 ****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 |
| 2 | ****执法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占用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占道挖掘 | 0.35元/平方米,三年一次性收取。 | 政府制定:****物价局 | 建城〔1993〕410号、《****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6〕248号) | |
| 3 | ****水务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0.7元一次性计征(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开采矿产**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5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从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费1元。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呆石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 政府制定; ****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 |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 | 由税务部门执收 |
| 4 | ******局 | 交警大队 | 政府部门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企业主体补换领登记证书 | 10元/证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企业主体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 摩托车35元/副、小车100元/副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 机动车临时号牌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企业主体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 | 5元/张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企业主体补换领行驶证 | 10元/证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 5 | ****检测所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干茶叶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干茶叶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采用酶抑制法进行快速检测 | 单次送检样品少于50个的按照30元/个的标准收取费用;单次送检样品50个(含50个)以上的按照27元/个的标准收取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厅 ****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财政厅 ****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31号)、《****政府****检测所规范检测费用收取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批复》(双政复〔2025〕161号) | |
| 农产品(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农产品(蔬菜、水果)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采用酶抑制法进行快速检测 | 单次送检样品少于50个的按照6元/个的标准收取费用;单次送检样品多于50个(含50个)的按照5元/个的标准收取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厅 ****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财政厅 ****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31号)、《****政府****检测所规范检测费用收取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批复》(双政复〔2025〕1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