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八次医用耗材、试剂入院比选项目
比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5年第八次医用耗材、试剂入院比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1.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2采购范围:
****2025年第八次医用耗材、试剂;
1.3.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比选信息:
包一: ******公司
包二: ******公司
包三: ******公司
包四: ******公司
包五: ******公司
包六: ******公司
包七: ******公司
包八: 九州通生物****公司
包九: ******公司
包十: **瑞****公司
包十一:**正****公司
包十二:**正****公司
包十三:**正****公司
包十四:******公司
******公司
包十五:****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
包十六:**一佳****公司
包十七:/
包十八:/
包十九:**元德****公司
******公司
包二十:**市****公司
包二十一:河****公司
包二十二:******公司
包二十三:/
包二十四:**国药****公司
******公司
包二十五:**国药****公司
******公司
包二十六:**国药****公司
******公司
包二十七:**国药****公司
******公司
五、比选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及相关证明资料向比选人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地 址:**市西门大街357号
联系方式:0371-****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