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关于拟对阳江市巧匠坊厨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阳江-阳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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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1-15
名称: ****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15
主题词:
****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市**区支十一路(佳兆业**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871

传 真:0662-****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区北惯镇龙头山工业区新工业大道南

环评机构

**天****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北惯镇龙头山工业区新工业大道南,占地面积297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81.5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一层钢结构的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013.512平方米,建筑面积2013.512平方米,设有冲压区、调直焊接区、清洗区、抛光打砂区、水磨区、注塑区、装配车间、注塑原料仓库等。1栋五层框架结构的办公楼,占地面积494.2平方米,建筑面积1768平方米,其中首层为门卫室,二楼为行政办公区,三、四楼为成品仓库,五楼为楼梯间。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各种规格的注塑件及五金刀具制造,年产五金刀具约30万件、注塑件45万件。项目总投资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本项目营运期定员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水磨废水、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1)项目清洗工序需添加水基清洗剂,每天更换一次,更换的清洗废水与水磨废水混合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磨工序,不外排。(2)项目水磨工序产生的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捞渣,不外排。(3)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杀藻剂等辅助剂,冷却水循环使用,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及更换;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外排的更换冷却水和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在获得排水许可后排入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

(二)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表征),打砂抛光、焊接和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项目注塑车间为密闭正压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1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_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项目打砂抛光工序在长条形密闭的沉降室开口设置工位,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的破碎工序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两者较严者。

(三)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场内各种设备运行,各噪声源经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东、南、西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运营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注塑工序的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普通包装物、水磨泥、收集的粉尘、废焊条、焊渣、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和不及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机油)、废机油桶及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