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局关于呈报〈**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江农〔2025〕178号),现将**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项目申报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项目。
(二)项目内容:
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主体2个。
二、补助范围及金额
(一)补助资金:
补助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主体2个,每个补助10万元(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二)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可用于在**市境内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无土栽培、环境智能控制、物联网监测、植物补光、节水灌溉(水肥药一体化)、无人植保、遥感监测、智能农机、墒情监测、精准施肥、绿色防控、循环农业、立体栽培、垂直农业等前沿的农业技术和模式。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的大中院校、科研院所、涉农企业、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般农户。
(二)申报条件:
1.未享受过该****基地建设补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或个人信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四、申报及评审方式
(一)申报方式:
1.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2.提供近3年未享受该****基地建设补助的承诺;
3.提供信用报告(以个人名义申报提供个人征信);
4.提供能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人员的明细表或图片;
5.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
6.编写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主体介绍、项目必要性、项目实施内容、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项目资金概算、项目效益、项目管理等);
7.提供其他必要相关材料。
形成申报资料一式3份,加盖鲜章(大户、农户亲笔签名、盖印),装订规范,密封完好,报********中心。
(二)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9日10:00时止。
(三)申报地址:********中心(大鹏路西段298号)。
(四)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2月9日10:00时;
2.评审地点:****206室;
3.结果确定:****组织评审专家团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主体和实施内容。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田先生(137****7873)。
附件:**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项目申报表
附件
**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及展示项目申报表
| 申报人名称 或姓名 | |||
| 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 | |||
| 申报人住所 | |||
| 项目实施地 | |||
| 申报人类型 | 联系电话 | ||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 | 10万元 | |
| 试验示范及展示作物 | |||
| 申报建设内容(在相应的建设内容中划“√”,可多选) | |||
| 无土栽培( ) | 环境智能控制( ) | 物联网监测( ) | 植物补光( ) |
| 水肥药一体化( ) | 无人植保( ) | 遥感监测( ) | 智能农机( ) |
| 墒情监测( ) | 精准施肥( ) | 绿色防控( ) | 循环农业( ) |
| 立体栽培( ) | 垂直农业( ) | ||
| 申报单位(签章): | ****中心推荐意见(签章): | ||
| ****政府推荐意见(签章): | |||
注:申报人类型为大中院校、科研院所、涉农企业、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般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