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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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16: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76****336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黄河路78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95-****01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3369
附件:
附件1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1月14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 - 2026年01月21日(**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21日23时59分(**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4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2月04日09时30分(**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0395-****118”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三 相应要求 招标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变更为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0395-****010”
2、三 相应要求 招标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5、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16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黄河路787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5-****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6****3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6****3369
附件下载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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