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1、项目名称:****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0.00万元。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预算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要求 |
项目预算 (万元) |
| ****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
1年 |
对我院无法开展的检验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第三方为我院提供检验报告并按合同规定收取检验服务费。 |
30.00 |
三、服务要求
(一)委托方式
甲方(****,以下同)将检验标本委托给中标人(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下同)进行检验,中标人为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并向收甲方收取检验服务费。
(二)委托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委托范围:
临床及病人诊疗需要检验但我院暂无法开展的检验项目,本院可以检测的项目一律不外送。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患者样本及信息采集:甲方按照《****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已履行标本送检前内部相关流程并同意外送。甲方负责组织医生开检验单及采样人员的培训考核,按照《诊断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均以中标人提供的最新版为准)内容所列的方法和方式,正确填写申请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项目所必须的病人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取得患者《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知情同意书》、采集标本、处理和保存送检样本,对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检验申请单信息相符,保证送检标本质量。
2、送检信息确认:甲方人员有责任与中标人员在以下环节(如有)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
3、信息系统对接:甲方应配合支持中标人系统与甲方信息系统对接,涉及的具体内容按中标人提供的系统对接流程等工作说明执行。
4、患者知情告知:甲方应依法依规履行知情告知、受检者知情同意的义务,若特殊检验项目涉及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可使用中标人的知情同意书模版。若甲方要求使用非中标人知情同意书模版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以充分保证受检者知情权。
(五)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1、样本交接:中标人每周 六 次到甲方处收取标本,上门服务时间为 15:00-17:30 。中标人具有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标本接收人员需通过严格培训,负责现场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对甲方未按中标人《诊断项目总汇》《样本采集手册》(均以中标人提供的最新版为准)所述各项目要求(包括样品状态、数量及检验方法的说明),进行采集样本,填写申请单信息等,中标人可以拒收、要求甲方重新采样。
2、样本护送:中标人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特殊标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标本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样本交接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如因运送过程中导致样本丢失或损坏,出现结果延误或结果错误,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信息系统对接:中标人负责信息对接过程中技术支持与后期维护,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实时传输。信息接口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因传输过程中出现的结果误差,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4、检验报告质量:中标人实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影响检测结果的人、机、料、法、环、测的六**键要素实施监控,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准确性。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严格的室内质量控制程序并参照执行,且每年会参加国家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以控制检测结果的质量。****实验室质量因素发生检测结果错误,导致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技术的局限性及非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检验报告错误,中标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人可将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中标人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5、报告时限:中标人应在《诊断项目总汇》规定的报告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若未能在规定报告时间内发布,应主动且及时向甲方说明迟发原因,并出具书面的迟发报告通知单。
6、结果解释:中标人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所委托检验项目检测结果的专业意见和解读,当需要中标人检验人员和甲方的临床医生**才能对检验结果进行正确解释和应用时,甲乙双方应确保该过程不受商业或财务的干扰。
7、送检信息保密:中标人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中标人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及检验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复印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的除外。
8、检验结果召回:中标人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可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知甲方召回检验报告,并提供新的检验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最新检验报告单后及时变更检验报告内容,并告知受检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服务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检测项目清单、发票,甲方向中标人按期支付检测费。
(六)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按时安排标本接收人员到甲方收取样本,样本接收时应认真仔细核对样本情况及样本信息。
2、服务承诺:中标人在收到样本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如有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与甲方检验科联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与及时。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七)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二类一档的收费标准,按折扣率进行报价;
(2)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二类一档价格的30%;
(3)投标人报价高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二类一档价格30%的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在投标时所报的价格折扣率于本项目服务期内不作调整。项目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检验数量为准。如在服务期限内,物价部门调整了检验单价时,应按照物价部门调整的检验单价调整结算单价。
(5)甲方负责向病人收取检验费,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3万元。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一次性交纳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7)付款方式:检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提供检测项目清单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向中标人按期支付检测费。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评审因素和标准(综合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 |
技术部分 (45分) |
专业技术服务团队 |
1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病理学或检验技术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提供 1 个计 2.5分,最多计5 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病理学或检验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提供 1 个 2 分,最多计 10 分。 (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不重复计分,扫描件不清晰不予计分) |
| 服务方案 |
30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针对本项目现场支持人员配置方案; 2. 工作流程、各环节工作时限; 3. 标本接收方案(包括标本交接、标本运输、恶劣天气影响应急方案、标本保管); 4. 检测标准、检测方法说明、检测结果报送; 5. 结果异议、报告丢失、标本丢失、特急标本的应急处理; 6. 保密方案、其他服务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0 分,1-6项有缺漏项的每项扣5分,有不详细或不满足或与本项目不符或有瑕疵或前后描述不一致或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逻辑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地点区域错误或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 2 |
商务部分 (25分) |
实验室技术与质量能力保障 |
5 |
****实验室通过 ISO15189 认证,按照通过认证的项目数量进行计分,通过91(含 91)项以上的计 5分,通过 71-90项的计 4分,通过 70(含 70)项以下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计分,扫描件不清晰不予计分。) |
| 响应时效 |
5 |
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从接收标本到标****实验室时间,响应时效<2 小时计 5分;2 小时≤响应时效<4 小时计3分;响应时效≥4小时计 1 分。 提供采购人****实验室地址行程导航所需时间截图或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实验室综合实力 |
10 |
****实验室****卫健委临检中心 2024 年室间质评,每提供 1 份合格证书的计0.5分(形态学项目参与证书视同合格证书),本项最多计10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扫描件不清晰不予计分 |
||
| 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 1月-2026 年 12月)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计 2.5分,最多计 5分。 |
||
| 3 |
报价部分 (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投标价格最低(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计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标书代写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 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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