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游城朗埠东边
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委托特邀专家对《**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复核后的**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根据《****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赣水防字〔2024〕6号),现将其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随文附后)。
你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利部《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要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和合同管理制。要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情况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此复。
附件:《**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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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附件:
**省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2025年11月27日,****在**区组织召开了《**省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评审会。参****水利局、****政府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信泽****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组成了专家组 (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的汇报,在前期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位于**县游城乡范田村至半港村,全流域面积33.77km2,工程保护人口0.4万人,保护耕地0.31万亩。工程区堤岸现状防洪标准低,河道河岸局部受洪水长时间浸泡和水流冲刷存在淘刷、坍塌等险情;因受**湖湖区洪水倒灌影响,河道长时间维持较高水位,淤积严重;部分灌溉引水陂坝水毁破坏;不仅影响到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还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游城乡朗埠东边山洪沟进行治理,提高防护区河岸岸坡安全稳定,提升河段的行洪能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实施**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非常必要。
二、水文
1.基本同意采用《**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推荐计算方法推求的工程所处河段设计洪水成果。
2.同意分期设计洪水、****水文站为参证站,参证站成果基本合理;基本同意工程所处河段分期设计洪水、设计枯水的计算方法和成果。
3、基本同意工程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1.同意区域稳定性分析评价。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5-2015)界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区域稳定性较好。
2.基本同意环境水的腐蚀性分析评价。
3.基本同意对两岸护岸的工程地质评价,下阶段根据开挖对各段挡墙的持力层进一步复核。基本同意对水陂的工程地质评价,下阶段根据开挖对半港水陂的持力层为冲积粉质粘土进一步复核。
4.基本同意对主要工程地质参数建议值的取值,建议下阶段根据施工揭露情况复核粉质黏土的部分地质参数。
5.基本同意对天然建筑材料的评价,建议施工阶段进一步选定块石料场和土料场。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同意工程河段治理标准为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三日暴雨三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2.同意以朗埠东边山洪沟出口外河潼津河河洪、湖洪相应频率外包线作为水面线起算水位,工程所处河段工程建设前后设计洪水水面线、施工期洪水水面线和设计枯水水面线成果基本合理。
3.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河长5.995km;具体内容:河道疏浚长4.626km;**护岸总长2.24km,其中左岸**护岸长1.037km,右岸**护岸长2.104km;拆除重**陂3座,加固水陂1座,**自排涵1座,**下河埠头5座,拆除重建下河埠头4座。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结合朗埠东边山洪沟沿岸人口、农田、基础设施等防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治理后对下游及流域水系的整体影响,同意项目区工程建设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5级。
2.基本同意河道清淤疏浚原则,应结合河岸处理、陂坝加固系统进行,清除浮淤,同时防止出现河底倒坡。
3.基本同意对岸坡坡脚进行护岸固脚及以上采用草皮护坡的护岸型式。基本同意根据报告形成河岸险情的原因,有针对性确定防护范围。
4.基本同意对人口密集的居民点等局部重点河段提高抵御洪水能力,对防洪标准偏低的河岸岸坡进行加高加固,使其能够抵御十年一遇洪水;迎水侧坡脚采用浆砌石重力式挡墙固脚,上部填筑粘土加高至设计岸顶高程,坡面采用草皮护坡防护。
5.基本同意挡墙固脚护岸采用M7.5浆砌石,并对局部影响村庄房屋和公路路肩安全的河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基本同意对水毁严重的水陂、下河埠头以及自排涵进行拆除重建、**或加固、**自排涵及下河埠头或台阶;下阶段应结合对当地群众需求作适当调整。
六、施工组织设计
1.同意施工导流采用施工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施工工期为当年1月至6月;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措施。
2.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布置设计;下阶段根据实际环境情况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充分考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3.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按6个月控制。
4.下阶段根据施工完善土石方平衡,做好水土保持。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拆迁范围、实物指标及投资。
八、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
九、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设计,做好专项方案,下阶段根据施工进展做好同步实施。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十一、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节能设计。
十二、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设计
1.基本同意维持现有的管理模式,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积极推行工程管理标准化,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2.基本同意拟划定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十三、设计概算
1.同意设计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采用的定额;
2.基本同意价格水平期采用2025年10月;
3.经复核调整,该工程总投资956.57万元(其中不含征地补充费用的工程投资为906.63万元);具体详见概算核定表。
十四、实施效果分析
基本同意治理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效益分析成果。
专家组长:
2025年11月30日
附表
**省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县游城朗埠东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送审 | 核定 | 增减(+、-) |
| Ⅰ | 工程部分 | 882.19 | 827.25 | -54.94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676.41 | 665.71 | -10.7 |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 |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0 | |||
| 第四部分 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 | 0 | |||
| 第五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49.23 | 48.65 | -0.58 | |
| 第六部分 独立费用 | 114.54 | 112.89 | -1.65 | |
| 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 | 840.18 | 827.25 | -12.93 | |
| 基本预备费 | 42.01 | 41.36 | -0.65 | |
| 静态投资 | 882.19 | 868.62 | -13.57 |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 60.10 | 49.94 | -10.16 |
| 静态投资 | 60.10 | 49.94 | -10.16 |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 | 11.36 | 11.36 | 0 |
| 静态投资 | 11.36 | 11.36 | 0 |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 | 26.66 | 26.66 | 0 |
| 静态投资 | 26.66 | 26.66 | 0 | |
| Ⅴ | 其他专项工程 | 0 | ||
| 静态投资 | 0 | |||
| Ⅵ | 工程投资总计 | 980.31 | 956.57 | -23.74 |
| 静态总投资(Ⅰ~Ⅴ合计) | 980.31 | 956.57 | -23.74 | |
| 总投资 | 980.31 | 956.57 | -23.74 | |
| 其中不含征地补偿费用工程投资 | 980.31 | 906.63 | -7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