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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八方再生建筑碎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八方再生建筑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丰田镇**路106-1号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6****3058